南昌公司境外投资登记备案办理

时间: 2018-10-11 19:09:59来源:南昌登尼特 点击:9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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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依法自主决策、自负盈亏。

江西企业对外投资备案登记

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依法自主决策、自负盈亏。

中国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

 

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是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必要时,商务部可另行公布其他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和地区的名单。实行核准管理的行业是指涉及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

 

一、境外投资备案的类型

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

2、国内企业再投资(金融企业除外)备案;

3、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驻外机构(金融企业除外)备案。

 

三、境外投资备案的申请条件

1、公司成立满一年,要有实际经营,有盈利;

2、资产负债率低于70%;

4、不能是投资金融类、游戏影视等相关行业。

 

四、境外投资备案的操作流程

1、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商委备案;

2、领取证书,并到发改委备案;

3、申请境外投资电子钥匙;

4、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一方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投资方不属同一行政区域,负责办理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或核准结果告知其他投资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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