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独资企业是指完全由外方投资的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以海外的法人或自然人(一个股东以上)均能注册。中国的外资企业是在鼓励生产型企业的基础上形成的,因为此类企业产品以出口为导向并能引进先进技术。但是,随着中国加入WTO,这种情况有所改变,更多的服务性的外资企业成立,例如:咨询管理公司、软件发展公司及贸易公司等相继产生。
从外商投资的角度看,注册外资企业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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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操控管理方便,对企业未来发展上具有更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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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力开展业务,不像办事处有诸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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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客户开人民币发票,并以人民币作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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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民币利润转化成美元向境外母公司汇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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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在中国雇佣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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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专有技术。
外资企业只能在其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开展商业活动,此范围会在营业执照上标明。如需修改要进行申请并取得批准。当然,需要与审批部门有一定的协商以授予较宽的营业范围。以咨询公司为例,其营业范围包括:投资咨询、国际经济咨询、贸易信息咨询、市场营销咨询、公司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董事会,外资企业的最高决策主体,总经理,负责日常公司管理。董事会成员一年至少开一次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法定人数是董事成员的2/3。如董事无法参加会议,可以委任任何一人代表他参加投票。
一般一个生产型的外资企业典型的期限是15年到30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经过申请也可以批准。如果投资额较大,建设期限较长、投资回报率较低,生产复杂产品需要外方先进的关键技术,还有生产具有国际性竞争力的项目,这些外资企业的期限可以延长至50年。通过国务院特别审批的个别项目,期限可以延长至50年以上。外资企业在以下情况下终止,如由于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维持经营、或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