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商标注册

时间: 2015-10-10 17:35:01来源:南昌登尼特 点击:675次
欢迎拨打热线电话:0791-88167085

一、概要

1、1993年1月1日捷克斯洛伐克分裂为两个独立的国家——捷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共和国。
1993年3月1日前捷克斯洛伐克专利局核准的商标注册在捷克共和国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确认。
对于1992年12月31日在捷克斯洛伐克尚未结案的申请,捷克共和国工业产权局将自动继续进行审理。
对于1993年1月1日前领土延伸到捷克斯洛伐克的国际注册,只要商标所有人于1994年4月1日前向国际局提出书面请求并就每份商标国际注册支付62瑞士法郎的费用,上述国际注册可在捷克共和国继续有效。
1989年生效的第174号捷克斯洛伐克商标法在捷克继续有效。在捷克现行的有关于商标的法律还有:1989年1月1日生效的第187号法令,1995年10月1日生效的第137/1995号商标法,该法案于2000年5月10日修改.
2、在捷克,商标权基于注册获得。捷克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申请。捷克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3、捷克共和国已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声明:自1993年1月1日起原捷克斯洛伐克加入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管理的所有条约在捷克共和国继续适用,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商标法条约》、《里斯本协定》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1996年9月25日马德里协定议定书在捷克得以实施,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CZ。

二、捷克商标注册费用
申请费12800元
查询 3800元


三、申请人主体资格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可向工业产权局提交其商标注册申请。如果申请人在捷克共和国没有住所或营业场所,则必须授权在捷克共和国居住并登记的代理向捷克共和国工业产权局提交其商标注册申请。

四、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包括申请人名称和地址、商标种类、商品或服务名称的申请书。
2、商标图样。
3、经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审查流程:工业产权局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不符合原捷克斯洛伐克商标法或细则规定的条件,工业产权局将请申请人在合理的期限内纠正。如果申请人没有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官方将中止审查。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条件,工业产权局将驳回申请。申请人可以予以争辩或撤销其申请。

 

五、捷克商标注册时间
官方回执时间:2-3周
注册需时:12-18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商标的续展:续展申请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提交,也可在期满后6个月宽展期内提交。在宽展期内提交的,要额外缴纳罚款。

 

如对我司上述服务存在疑问或有意咨询,欢迎拨打登尼特集团24小时热线400-880-8199,也可访问官网:www.tannet-group.com(集团);http://www.nc-tannet.com(南昌)。总部地址:深圳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南昌:86-13755608445,86-791-88167428,QQ:2355735247。地址:南昌高新区火炬大街559号国家软件科技园6楼。

 

登尼特集团知识产权当前服务网点:香港、马来西亚、深圳、北京、上海、广州、成都、义乌、泉州、厦门、南昌。便捷委托,就近服务。

 

------分隔线----------------------------

24小时咨询热线 400-880-8199 86-791-8816 7085 香港专线:852-2783 7818 中国总部专线:86-755-82143306
南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807号综合楼E区102
深圳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香港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嘴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02-703室

在线咨询 x
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