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_________年度的财务顾问。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双方的责任
甲方的责任是:
1、在每月_________日做出财务报表(草表),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
2、在乙方的指导下正确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3、对乙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作出相应的整改。
乙方的责任是:
1、指派具有工作胜任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在每月_________日后走访甲方并对其财务工作进行指导。
2、财务顾问对甲方的财务报表(草表)进行审核,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指导甲方财务人员正确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3、向甲方及时通报最新财经政策,协助甲方财务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些政策。
二、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是:
1、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2、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顾问费。
乙方的义务是:
1、对在担任顾问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
2、对在顾问工作过程中发现甲方管理环节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管理建议书。
3、协助甲方协调财税,工商等经济管理部门的关系。
三、顾问费用及付费
顾问费用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在顾问期内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对我司上述服务存在疑问或有意咨询,欢迎拨打登尼特集团24小时热线400-880-8199,也可访问官网:www.tannet-group.com(集团);http://www.nc-tannet.com(南昌)。总部地址:深圳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南昌:86-0791-88167469,QQ:2355891276。地址:南昌高新区火炬大街559号国家软件科技园6楼。
登尼特集团知识产权当前服务网点:香港、马来西亚、深圳、北京、上海、广州、成都、义乌、泉州、厦门、南昌。便捷委托,就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