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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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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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名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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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名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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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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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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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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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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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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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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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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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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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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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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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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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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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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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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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限
(仅合伙企业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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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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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
经营范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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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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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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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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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备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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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登记/备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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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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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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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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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支机构被上级企业撤销。 □2.分支机构被依法责令关闭。
□3.分支机构被吊销营业执照。 □4.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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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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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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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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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分支机构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隶属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隶属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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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负责人信息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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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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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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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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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前职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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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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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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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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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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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财务负责人信息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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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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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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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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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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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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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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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联络员信息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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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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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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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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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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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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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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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
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于合伙企业及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和“设立”栏、附表1“负责人信息”及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其中,“申请人声明”由隶属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加盖隶属企业公章。设立登记填写拟设立分支机构名称及名称预先核准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请填写分支机构名称和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按拟使用优先顺序填写“名称”和“备用名称”。
4.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隶属合伙企业有合伙期限的应当填写“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不得超过隶属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
5.分支机构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隶属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加盖隶属企业公章。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提交拟任负责人信息(附表1“负责人信息”)。备案联络员的,应填写附表3“联络员信息”。“变更/备案”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申请人声明”由隶属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7.“经营范围”栏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还应根据隶属合伙企业协议填写)。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
1.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从业人员数”栏时,应填写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2.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